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李琳):日前,中國民用航空局出臺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總體方案。根據方案,到2022年,中國將初步建成三級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為低空飛行活動提供有效的飛行計劃、航空情報、航空氣象、協助救援等服務。
低空空域通常是指真實高度(飛機距離海平面的垂直距離)1000米及以下的空間范圍。這部分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動的主要區域,也是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長期以來,中國低空空域的使用和管理,采取與中高空空域同樣的審批和管制方式,所有的低空空域飛行活動都必須經過批準,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通用航空的發展。
自2010年以來,中國開始推動低空空域的管理改革。通過出臺指導意見,推動改革試點等措施,探索和創新有利于促進通用航空發展的低空空域管理模式。中國民航局空管辦主任許浩12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試點經過了多年的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激發了通航投資的熱情。改革試點以來,我國的通航企業和航空器年均增長達到了20%以上。各相關省市都制訂了通航發展的產業規劃,或者是通用機場的布局規劃,各地也出現了百余個通用航空產業;分類劃設低空空域,嘗試區分不同的模式實行分類管理,將為空域用戶使用空域提供便利,大大地提升低空空域的運作效率;建立了配套的法規體系,為下一步繼續推進改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許浩同時坦言,當前中國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仍相對滯后,無法滿足低空空域有效開發利用的需要,仍存在與通用航空發展需求脫節的現象,難以為通航發展提供有效的支撐。為此,近日,中國民航局出臺《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總體方案》。許浩說,方案明確了國家級、區域級和服務站構成的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到2022年,我國將初步建成由全國低空飛行服務國家信息管理系統、區域低空飛行服務區域信息處理系統和飛行服務站組成三級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為低空飛行活動提供有效的飛行計劃、航空情報、航空氣象、飛行情報、告警和協助救援等服務。”
方案提出,到2030年,中國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全面覆蓋低空報告、監視空域和通用機場,各項功能完備、服務產品齊全。為加強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方案還提出提升航空情報服務能力、提高低空通信監視能力、提升低空航空氣象服務能力、完善飛行計劃管理、建立低空飛行服務法規標準體系5方面子體系建設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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